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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四川大学2023-202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学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25-04-23

各位同学:

2023-2024年度,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良好成绩。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突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学校决定对2023-2024年度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环保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2.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环保的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环保的检查工作。

4.无违章用火、用电行为,对发现学校内有违章用火、用电行为的同学进行批评、制止和纠正。

5.勇于同一切危害学校治安、消防、安全稳定的现象作斗争或有见义勇为的行为。

6.2023-2024年度发生过较大涉校涉稳群体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及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不能评选为先进个人。

7.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可参评,同一学历层次期间已获得过该称号的同学原则上不重复评选。

二、推荐名额及评选流程

1.2023-2024年度学生先进个人(研究生)名额5人。实验室安全学生协防队以及校园文明检查监督队的学生申报学生先进个人的,直接报送材料至指导老师处,不占用学院名额。

2.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事迹证明材料,由学院组织考评和推荐,公示后报四川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审批。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2023-202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学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附件1)及相关事迹证明材料。

2.拟申请的同学请于4月25日(周五)18点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部208办公室,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部邮箱yjsgz208@163.com

 

咨询电话:028-85422058

联系人:黄老师

 

研究生部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 2023-202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学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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