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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和认定等级调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06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持续推进研究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学院拟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和认定等级调整工作。现就具体工作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充认定:

上学期未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在需要补充认定的研究生同学,请依照上学期认定流程,在学工一体化平台提交申请,并将申请表原件及辅助材料复印件交辅导员处,经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及公示后提交研工部审核。

²  学生在线申请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2024年3月15日前提交在线申请并将申请表原件及辅助材料复印件交至辅导员处。

²  操作方法参考通知:https://yjs.cd120.com/contents/432/3157.html

二、调整认定等级:

适用于上学期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认定工作组发现认定结果与实际经济情况不符等原因需调整困难等级的研究生,请于315日前将《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研究生)》(附件2)及相关新增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处,经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通过后报送学校研工部审核。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5422058

 

研究生部  

202436


附件1: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9修订)(川大学[2019]7号).pdf

附件2: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研究生).doc

附件3:新申请操作指南.docx

附件4:续申请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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