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职后可根据学校良乡校区周边公租房和保租房届时情况,按学校相关要求申请入住,公租房步行10余分钟可达学校良乡校区。
2. 如遇国家、上级单位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且与本次招聘要求不符的,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受过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的;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如有隐瞒者,经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已入职的解除合同)。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的,学校将终止其招聘进程,并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5.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同时,学校可视情况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6.拟聘人员应于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办理完毕报到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原单位有离职脱密等要求的,须第一时间与相关用人单位、学校沟通,及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7.学校将根据上级单位下达的指标情况统筹、择优解决事业编制非京籍应届毕业生、留学人员的北京户口,最终进京户口审批及办理按上级单位有关政策执行,出站博士后的落户按照全国博管办相关规定执行。
8.为促进中医药与数据科学、人工智能的交叉融合,应聘岗位时具有数据科学、人工智能等相关学习背景或经历者优先。
9.学校实施“卓越人才引育计划”,常年招聘学科高水平人才,引进的高水平人才除享受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欢迎应聘者直接来电、来邮咨询。电话:010-53911049,邮箱:bucmrck@bucm.edu.cn。
10.招考全程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一)设岗单位
招聘岗位相关问题请联系招聘系统中各岗位联系人。
(二)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公开招聘有关问题请咨询人事科。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391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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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系统技术支持
招聘网站使用有关问题请联系系统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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