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对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假范围
在校研究生因病或因事中断学习或临床工作者,必须完善请销假手续。请病假者需有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有重要事情需本人直接处理者可请事假,需特别指出:由科室安排的轮休不在请销假范围内。
此外,若请假时间较长,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经医院诊断,因病须停课治疗时间超过一学期教学时间三分之一者;
(二)一学期内请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教学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请假程序
(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①华西医院规培专硕
图1 华西医院启德规培系统界面
第一步:登录进入华西医院启德规培系统(https://byh.wchscu.cn/)—学生模块—请假申请—填写请假信息
第二步:主动联系相关老师完成所有请假审核节点(如下图),第四步研究生部审批环节将自动推送至学院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根据请假天数由相关老师审核。请假审批通过后请假才生效,如未完成审批程序则请假无效。
图2 华西医院启德规培系统请假审核节点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请假审批环节及流程:
1、审核环节:
(1)请假1-7天(包含7天):启德规培系统推送-导师审批—辅导员审批;
(2)请假大于7天:启德规培系统推送-导师审批—教学主任审批—辅导员审批—研究生部部长审批—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2、审核流程: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stu.wchscu.cn/-研究生管理-研工管理-请销假
图3 研究生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界面
②华西第二医院规培专硕
第一步:在华西第二医院教学大平台完成请假(http://222.212.141.2:1880/login)
第二步:登录学院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stu.wchscu.cn/)—研工管理—请销假—我的请假—填写请假信息、上传二院请假成功的截图—根据请假天数主动联系相关负责老师审批。请假审批通过后请假才生效,如未完成审批程序则请假无效。
学院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请假审批环节相关老师及流程:
(1)请假1-7天(包含7天):学生发起—导师审批—辅导员审批
(2)请假大于7天:学生发起—导师审批—教学主任审批—辅导员审批—研究生部部长审批—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二)其他研究生
第一步: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stu.wchscu.cn/)—研工管理—请销假—我的请假—填写请假信息
第二步:根据请假天数主动联系相关负责老师审批。
学院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请假审批环节相关老师及流程:
(1)请假1-7天(包含7天):学生发起—导师审批—辅导员审批
(2)请假大于7天:学生发起—导师审批—教学主任审批—辅导员审批—研究生部部长审批—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三、销假程序
请假结束后请及时在请假平台发起销假申请,主动联系相关老师审批。审批通过后才生效,否则视为不假离校。
(华西第二医院规培专硕联系教务部张婷老师说明情况完成销假)
四、处理办法
凡未请假无故中断学习或临床工作者、请假未批准者、假期已满未续假者、续假未准而未到校者、假期结束未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视为不假离校,将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以及《四川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一)《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
(二)《四川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达以下学时者(政治学习、上课、实验、实习、劳动、军训等活动,无故不参加的,一律视作“旷课”)或不假离校达到以下天数者:
1.累计旷课达10~19学时或不假离校3~4天者,给予警告处分;
2.累计旷课达20~29学时或不假离校5~6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累计旷课达30~39学时或不假离校7~8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4.累计旷课达40~49学时或不假离校9~10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做退学处理。
五、备注说明
(一)我院研究生请销假无需在川大微服务办理、无需线下办理;
(二)如请假期间有课程或相关教学活动,请学生主动联系授课教师,可将完成请假审批程序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向授课教师请假;
(三)办理出国(境)申请的同学,在填写完成《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学生出国(境)申请审核表(研究生)》后,考虑到其审批程序与请销假程序有重叠,请主动联系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无需再办理请销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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