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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年四川大学困难学生帮扶基金专项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1-07

各位同学:

2024年度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资助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川大委〔2019〕58号)文件精神,现就学生方面有关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且于2024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4年度内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致贫致困(首次确诊时间范围为2023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5日);

2、本人因长期罹患重大疾病或事故致贫致困。

注:重大疾病分类参考附件3;

事故致贫致困主要是指本人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严重受伤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二、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11月15日18:00前将附件1 《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基金慰问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部208办公室,并将附件2 《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申请汇总表》(简称《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yjsgz208@163.com;因丧失行为能力无法自行申请的学生,可由其直系亲属代为申请或所在学院提出帮扶建议。

2、申请帮扶的学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附件1 《申请表》。

(2)罹患重大疾病或事故致伤致残的证明材料:

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

司法部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或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医疗机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诊断书;

因长期罹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故致贫致困的相关支撑材料,如药费支出单、医院开具的处方单等;

其他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附件2 《汇总表》。

三、评议程序

1、学院对提出帮扶申请的学生进行相关材料初步审核,并将附件1 《申请表》、附件2 《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评审工作小组。

2、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评审工作小组对各项申请做最终审核与评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结果后报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附件1 《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部208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附件2 《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gz208@163.com

 

联系电话:028-85422058

 

研究生部   

2024年11月7日

附件1: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申请表.docx

附件2: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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