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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四川大学“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6-07-29

全体研究生同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主动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深化岗位认知,提升社会化能力,现就开展2026年四川省“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扬帆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逐梦扬帆计划”是一项全年开展,暑期重点推进,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该计划旨在通过职业体验帮助在校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积极助力地方党政、用人单位招才引智和大学生就业工作。

二、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三、活动对象

四川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方式

活动主要依托“天府青年云”服务平台中“逐梦扬帆计划”板块进行,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开展双向选择确定岗位和对象。平台全年开放运行,6月至9月集中开展暑期实习,12月至次年2月集中开展寒假实习,非集中开展时间的实习由用人单位和学生根据实际自主进行。

双选成功后,学生应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用人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根据各单位情况给予一定的实习津贴或食宿、交通补助。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后,才可上岗开展实践。学生人身意外保险由用人单位或学生自行购买。

五、推进步骤

(一)学生注册(即日起开展)。各学院分团委广泛宣传,组织本院有意愿报名的学生进入“天府青年云”服务平台中“逐梦扬帆计划”板块进行线上注册。

(二)人岗双选(6月至8月)。学生登陆“逐梦扬帆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由用人单位在申请同一岗位的学生中确定实习对象(每名实习学生报名岗位数不超过5个)。

(三)集中实习(7月至9月)。双选成功后,学生与用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开展上岗实习。学生上岗前,各学院分团委应积极组织实习学生开展安全方面宣传教育培训。

(四)实习鉴定(9月至10月)。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在“逐梦扬帆计划”平台上完成互评,领取实习鉴定材料(一式三份,实习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团委各保留一份)。

(五)工作总结(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对特别突出的实习学生给予宣传展示等正面激励。

六、责任分工

各学院分团委: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加强对实习学生的诚信教育和安全教育,指导实习学生遵守用人单位管理规定,及时反馈实习情况,积极参与优秀实习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协调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探索形成岗位长期对接渠道,切实助力我校大学生就业。

(二)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在岗位募集、宣传动员、人岗匹配、总结展示等环节上加强沟通协作,探索建立校地合作、协同育人的有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做好保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优秀实习生、实习单位加强宣传报道。要做好活动的培训指导、过程管理和安全教育。

全体研究生按照《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附件1)形成社会实践年度报告(附件2),学院将在每年9月对研究生社会实践进行考核。



校团委/学工部/研工部/就业指导中心

华西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部

2026年7月29日

附件1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pdf

附件2华西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年度报告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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