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级直博生、2021级学博、2022-2023级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院现启动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四川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2025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申报及评选工作。现将申报及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且档案转入我校的全体在读硕/博士研究生(二年级硕博连读转为博士一年级的博士研究生可以硕士身份参评)。委培、计划内定向、专项计划、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不在参评范围内,定向非在职且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可参加评优,不可参加奖学金评选。
二、基本要求
1、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在就读期间获得过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必须在就读期间曾经获得过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需在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推荐人选中产生,且在本学年至少有20小时以上志愿服务时长。
3、各类奖项和优秀称号在同一培养阶段内只能评选一次。后续其他各类社会奖学金的评选将在学校下发通知后另行通知逐项申请,申请的同学必须在科室的预推名单中。
三、申报及推荐流程
1、学生申请
① 学生填报:登陆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链接:https://stu.wchscu.cn/,登录方式:二维码或短信验证码进行统一认证登录),依次进入“研究生管理”—“研工管理”—“综合素质评价”—“评奖评优申请”,分别进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荣誉称号”申请版块,核对和完善基本信息,发起申请并提交,其中优秀荣誉称号可同时申请多类(操作手册见附件1)。
② 截止时间:有意申请的学生于9月17日前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荣誉称号”申请。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学院最终公示的分数为准。
③ 纸质材料清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2)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公益及学科情况展示表(附件3);各类优秀荣誉称号的申请表纸质版(附件2)。上述材料经导师签字后交至科室秘书处。
2、科室推荐
① 推荐流程:科室完成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审核及提交后,即可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科室按照不同奖项类型、预推荐名额及成绩(学院审核通过后会显示学生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预推荐。
② 公示及纸质版提交:科室完成系统内推荐且确认无异议后于9月20日18点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部208办公室。
3、学院审核及组织答辩
学院将对科室上报的预推荐结果进行统一复核,复核过程中如有异议或接到学生投诉,学院将退回至科室复核并重新推荐。国家奖学金和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答辩预计于9月底进行,答辩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对于评优结果公示后至毕业离校前出现不能按期毕业或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院将报学校撤销其优秀毕业研究生及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称号。
2、评选及推荐过程中要遵守学术诚信,严谨弄虚作假,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且经评审小组认定的,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联系方式:85422058 黄老师
电子邮箱:yjsgz208@163.com
研究生部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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