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24级新生入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相关规定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48号文件要求,凡2024年考取我校的全日制新生(含本科生及研究生),本着自愿原则,可将户口保留原籍也可迁来本校(非全日制新生不能将户口迁入学校,本人在成都有购房的,只能落户住房上)。同时,在蓉高校应统一使用“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完成学籍信息传递至高校系统,具体落户时间以公安机关为准。
二、户口迁移入校的相关要求
(一)四川籍新生(大成都除外)网上通办户口需提交的资料
1.在原籍办理了《户口迁移证》的新生,按下列二的规定办理
2.在原籍未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新生,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空白处注明身高、血型;
(2)本人近期免冠白底一寸证件照一张(请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二)其他新生(包括在原籍办理了《户口迁移证》的四川籍新生)办理户口需提交的资料
1.近期1寸白底标准证件照片一张(户籍管理专用)贴迁移证左上角;
2.《户口迁移证》原件(请提前凭录取通知书到新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同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须加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如有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2)《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须详细填写所在省、市、区/县;原住址须详细填写所在省、市、区/县,并填写至街路巷(门牌号);迁往地址一律填写为“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
(3)请新生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手动填写本人身高及血型。
注意事项:
1.生源地公安机关对新生户口迁移另有规定的,请按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办理。
2.因新生入户工作完成前暂不能办理成都市身份证,入学后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同学,建议在原户籍下户前办理好身份证以便入学后使用。
三、户口不迁移入校的注意事项
1.按照成都市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自愿不办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新生,在入学报到后,须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辖区派出所自主申报居住登记;或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登录后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可根据本人需要自愿申领《居住证》。(具体流程见四川大学保卫处网页户政事务专栏)
2.凡在读期间从一个校区搬迁到另一个校区学习生活的学生,须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辖区派出所重新自主申报居住登记,或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登录后重新自主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可根据本人需要自愿申领《居住证》。
四、四川人口信息网使用流程
1. 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入学报到后一周内请登录四川省人口信息网(https://chinapopin.com/),在首页的右上角点击“登录”按钮。
2. 根据页面上的提示填写,手机号、姓名、身份证号等详细信息,然后手机接收相关验证码,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使用身份证号或者手机号进行登录。
3. 登录完毕后返回网站首页,点击“院校专区”,选择“大中专生个人户口迁入”,选择“四川大学”并填写个人户口迁移证信息,严格规范上传个人信息资料,带“*”号的每项必填。
4.上传完个人信息后请再次检查,然后点击核验完成,检查入户状态为:待学校审核即可。
5.将迁移材料(户口迁移证原件、一寸白底免冠照贴在户口迁移证左上角,右上角标注血型和身高)统一交至学院新生辅导员处,以学院为单位交至保卫处户政科。
6.待公安机关审核完毕,完成入户。
注意:请同学们在2024年9月25日之前完成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的信息填报,并把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资料交给新生辅导员老师。
五、特别提醒
1.户口迁移证等资料请学院于2024年9月28、29日交到党委保卫部(处)望江校区一楼办证中心。
2.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先下后上的要求,凡户口已迁来我校的2024届毕业生考取我校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在今年九月新生入学报到时,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务必将《户口迁移证》交各所属学院转保卫处重新入户。
3.入户有疑问请随时咨询户政科,咨询电话:85402457。
研究生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