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7年应届毕业生及2026年10月-2027年7月出站的博士后。
二、基本资格要求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个人和直系亲属无刑事犯罪记录;(五)热爱卫生健康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所要求的上岗执业资格;(八)根据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我院在招聘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九)亲属回避:与本院职工(在职及离退休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 即日起登陆北京医院网站(www.bjhmoh.cn)首页服务向导栏目---人才招聘专栏,查看人才招聘信息(手机无法查看)。请仔细阅读网站中的“应聘须知”模块,按要求注册并填写简历。截止时间:医师类岗位:2026年11月20日;其他岗位:2026年12月31日。
- 请应聘者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个人信息瞒报、错报等所致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 为及时选拔优秀人才,当应聘报名者人数达到招聘考试面试规定要求,医院将即时启动相关岗位的招聘考试面试工作。请有意应聘者尽早在线填写简历资料。
资格审查: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或短信形式直接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 笔试、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由人事处及相关部门组织笔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医师类岗位原则上按1:15的比例进入初面试,通过初面试后,还需参加医院层面面试;其他岗位根据招聘人数,按1:5-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 体检、心理测评及政审:人事处通知面试合格者,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中心参加入职体检及心理测评,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政审。
- 公示:在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
- 入职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人事处通知录用者,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地址:北京医院人事处(综合楼8层806室805室)
应聘咨询电话:010-85138508、85138509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