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麻醉、病理、重症、康复专业的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规培合格当年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1)所学专业方向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2)“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毕业生优先,具有三甲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博士后经历或海外研学背景者优先。
(1)原则上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医生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医生岗位同等条件下取得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来院后根据四川省相关规定考核进入事业编制。
(2)2022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每月享最高5000元生活补贴。
(3)来院后符合条件者,可申报院优秀青年基金。
(4)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医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享受相应年薪、科研配套经费及安家补贴。
(1)获得录取通知后,要求尽快与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三方协议,并在2027年12月31日前达到入职条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则不再保留岗位及入职资格。
(2)入职时隐瞒本人患有已确诊的精神疾病、轻度及以上重大疾病(轻度及以上重大疾病定义参照《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最新修订版)及未治愈的传染病,未明确告知医院的,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入职后未能一次性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