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真情关爱学生,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领域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教育引导、价值引领及调查研究等综合能力。
4.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或具有专兼职辅导员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经历1年以上,上述经历需提交证明材料,由应聘者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具备扎实的学术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就;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无违反学术诚信要求的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善于引导学生树立优良学风,强化学术价值引领,塑造端正的学术品行。
6.具有较强的纪律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满足本次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