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欢迎大家踊跃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武警第二机动总队所属部队、医疗机构等单位现役警官(即军官)岗位,主要包括排长、医师等岗位,工作地点位于江苏、福建、广东、四川等地。
二、招录对象
主要从“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应届毕业生中选拔。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应届毕业生均符合条件。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等担任军官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标准要求。
(二)学历条件。报名对象为本科学历的,需为“双一流”;报名对象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其本科必须为第一批次录取,最高学历应当为“双一流”。
(三)招录范围。2024年12月至2026年6月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招录专业为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四)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4岁、29岁、34岁。其中,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五)身心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四、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9月18日至30日,部队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81rc.81.cn或http://www.81rc.mil.cn)统一发布招录岗位计划,报名对象在上述网站自主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招录岗位、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10月25日前,有关单位将对报名对象的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初选对象进入后续环节。
(三)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初选对象确定后,由省军区系统兵员征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于11月30日前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四)考察筛选。招录单位统一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初选对象进行考察筛选,主要是通过听取介绍、查阅档案、走访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初选对象的现实表现、学业成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专业考评。12月20日前,招录单位统一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集中对领导能力、意志品质、身体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等内容进行现场考评。
(六)审核审批。用人单位按照招录计划和相关规定,按程序审核确定招录对象。通过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及时通知招录对象,本人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到相关单位报到。
五、福利待遇
(一)功勋荣誉制度。按《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有关规定为党、国家和军队作出突出贡献的军官,依法获得功勋荣誉,包括“八一勋章”、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等。同时,设立荣誉记载、荣誉宣扬等表彰待遇,对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籍武装部将举行仪式,为功臣颁送喜报,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刊发先进事迹。
(二)津贴待遇。享受探亲路费、配偶荣誉金、父母赡养补助、子女保教费、通信费等福利待遇,具有完备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定期增资机制,随个人发展逐步提升薪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按军队有关规定标准住用公寓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
(四)医疗保障。军队施行军官免费医疗,同时随军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免费医疗,军官父母和配偶父母享受优惠医疗。
(五)休假保障。除固定的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根据服役年限和家庭情况,军官每年可享受20天至45天的带薪年休假,工作地点在相应艰苦边远地区的休假时间会更长。
(六)家属待遇。军官配偶享受军人配偶荣誉金,父母年龄超过60周岁的享受赡养补助。配偶未就业的,可在随军后申请随军未就业补助,由军队负责缴纳社保,并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军官与配偶两地分居的,发放两地分居生活补助。军官子女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教育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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