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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战区总医院2025年上半年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5-04-21

一、 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30日 

二、 报名条件 

“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建设学科的医学门类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 报名方式 

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①添加我院人力资源科熊干事联系方式直投简历;

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咨询报名;

③发送简历至邮箱。

四、 身份定位 

文职人员,是指在军队编制岗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非服兵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主要编配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专业性、保障性、稳定性较强的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管理类文职人员、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 18 周岁; 

(三)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政治条件; 

(四)志愿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福利待遇 

军队建立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政策相衔接、体现“优才优待、优绩优奖”激励导向的文职人员待遇保障体系。 文职人员依法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文职 人员的政治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在军队工作期间根据所任岗位职务层级和岗位等级等,享受军队规定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工作待遇;免职、退出军队的,调整或者取消相应的工作待遇。 

(一) 工资津贴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 工资、津贴、补贴等。在军队技术密集型单位,可以实行文职人 员绩效工资。 

二) 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 建立补充保障。 

(三) 住房保障 文职人员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社会化、货币化住房保障政 策。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文职 人员可以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租住军队集体宿舍或者公寓住房。 

(四) 医疗保障 文职人员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医疗补助和医疗保健政策。 文职人员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 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期间,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五) 其他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探亲休假、交通补助、看望 慰问、困难救济和子女入托等福利待遇。文职人员办理落户,以 及配偶子女随迁等,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军队可以为 文职人员岗位重要人才购买相关保险。文职人员可以享受科技成 果转化收益。

七、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11 号人民楼 222 房 人力资源科 

联系人:熊干事 联系电话:020-88686072、13602710985(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11299528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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