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重医附一院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人员招聘计划》(附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满足应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
(一)关于年龄
医师、技术员、科研人员岗位要求45周岁及以下,临床护理人员岗位以及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例如“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8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关于专业
在报名系统上填报学历学位信息,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工作经历
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在读期间参加的规范化培训、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其他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2.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考生必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报名系统准确规范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医院将按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报名系统:https://serve.hospital-cqmu.com:7443
2.报名期限:2024年10月25日-10月31日
(二)笔试
应聘医师、医技、药剂、科研、护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参加笔试。后续笔试相关事宜以官网通知为准。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应岗位应当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在官网公示。
(三)科室试岗
人事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遴选考生进入科室试岗环节,原则上不超过5:1。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试岗环节。
科室通知考生试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取消科室试岗资格。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和试岗成绩之和,由高到低遴选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原则上不超过3:1。人事处通知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
人事处在医院官网公示应聘人员总成绩,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人事处通知体检的时间地点,体检合格后完善聘用手续并报到上岗。
四、特别说明
(一)未如实提交招聘公告所规定报名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三)原则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完成报到上岗。
五、联系人及电话
人事处何老师 8901243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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