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生集体户)的社会人员、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的在站博士后。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做事认真细致,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4.具有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胜任岗位要求。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详细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我单位官网:http://sbm.pumc.edu.cn/article/17578
注:本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需符合专业要求。岗位所列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填写《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岗位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及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扫描件打包,以“姓名+报名岗位+用人部门”命名后发送至ibmshrdept@163.com邮箱。
2.资格审查
由人力资源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入围者不再通知。
3.组织考试
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由人事部门另行通知。综合考试和面试结果,确定拟录人选。
4.体检考察
对拟录人选进行体检和阅档考察。拟录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5.公示聘用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和所院有关规定,录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与事实不符,所院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2.未尽事宜请咨询所院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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