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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培养工作 > 培养规定
研究生学生证遗失补办
日期:2026-10-28

(一)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证件(胸卡、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等)到学院研究生部(华西东校区食堂3楼302),领取新学生证和公章办理介绍信,填写个人信息,粘贴照片;


(二)凭介绍信到望江校区行政楼3楼印鉴室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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