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情况梳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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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深入推进资助育人,持续加强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根据相关工作要点的内容,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情况梳理工作。现就具体工作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规范困难认定工作

1、学院将根据《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9年修订)》川大学[2019]7号(见附件1)的要求和程序,摸排和动态掌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各项情况,及时了解困难学生存在的新变化、新问题、新需求。

2、在摸排过程中发现新遇困难或困难程度加重的学生,及时进行补充认定或调整等级,积极开展关心帮扶工作;发现已认定困难学生实际消费情况或家庭经济状况与认定结果不符合的,及时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

3、对学业、就业、经济、心理、人际关系、能力等问题相对较突出的研究生进行细致摸排。

二、具体操作流程及报送办法

1、补充认定:

上学期未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在需要补充认定的研究生同学,请依照上学期的认定流程,在学工一体化平台提交申请, 并将申请表原件及辅助材料复印件交辅导员处,经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及公示后提交研工部审核。

学生申请时间:3月15日前。

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通知:http://yjs.cd120.com/news/2022100910384479.html

2、调整认定等级:

适用于上学期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认定工作组发现认定结果与实际经济情况不符等原因需调整困难等级的,请于3月15日前将《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研究生)》(见附件3)及相关新增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处,经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通过后报送学校研工部审核。

学院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准,找准工作着力点,在保障学生基本生活、学习需求的同时,加大对受助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关怀和帮助,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5422058

研究生部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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