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户口管理相关规定,凡2022年考取我校的全日制新生(含本科生及研究生),本着自愿原则,可将户口保留原籍也可迁来本校(非全日制新生不能将户口迁入学校)。符合成都市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条件的新生,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cdweihuzheng”可自愿办理落户成都任一区人才中心(本人在成都有购房的,只能落户住房上)。
一、户口迁移入校的相关流程
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入学报到后一周内登录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www.chinapopin.com),按要求填写、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同时,请提前准备下列材料交所在学院,由各学院统一转交学校保卫处代为申报入户事宜:
1.近期1寸白底标准证件照片一张(户籍管理专用)贴迁移证左上角;
2.《户口迁移证》原件(请提前凭录取通知书到新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同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须加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如有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2)《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务必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
(3)《户口迁移证》须有完整填写的18位身份证号码;
(4)《户口迁移证》的出生地和籍贯须详细填写所在省、市、区/县;原住址须详细填写所在省、市、区/县,并填写至街路巷(门牌号);迁往地址一律填写为“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
(5)请新生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手动填写本人身高及血型。
注意事项:
1.生源地公安机关对新生户口迁移另有规定的,请按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办理。
2.因新生入户工作在入学当年年底才能完成,入户完成前新生暂不能办理成都市身份证。因此,入学后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同学,建议在原户籍下户前办理好身份证以便入学后使用。
二、户口不迁移入校的注意事项
按照成都市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自愿不办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新生,在入学报到后,须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辖区派出所主动申报居住登记;或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登陆后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可根据本人需要自愿申领《居住证》。(具体流程见四川大学保卫处网页户政事务专栏)
特别提示: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先下后上的要求,凡户口已迁来我校的2021届毕业生考取我校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在今年九月新生入学报到时,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务必将《户口迁移证》交各所属学院转保卫处重新入户。
四川大学保卫处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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