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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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对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办理延期毕业手续通知如下:

一. 关于研究生延期毕业的要求

(一). 博士研究生因科研工作条件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可以申请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因完成高水平的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也可申请延期毕业。每次申请延期毕业的时间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博士生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年。

(二).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得延期毕业,确因科研工作条件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位论文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每次申请延期毕业的时间一般为一学期,硕士生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年。

二. 延期申请办理流程

在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异动申请-新建异动申请-延期毕业填写《四川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下载打印《四川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本人和导师签字后,交到启德堂210办公室汤海涛老师处。

办理时间:每年3月和12月集中办理。

三 . 其他

延期毕业手续将作为学校每学年向教育部《学信档案学籍学历管理平台》注册,以维持其学籍的依据,不按期办理者将自己承担学籍丢失的后果。未及时办理延期的学生,其达到学制年限后学校相关管理系统会关闭,在延期申请审核通过后再开放。

                                              研究生部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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