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0号)基本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按照《四川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和《四川大学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博士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拟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及要求: 1.申请医学硕士科学学位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后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1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论著(不含病案分析报告和文献综述); (3)拟申请专业的专家推荐书(两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各一份,不含拟报考导师)两份; (4)工作单位同意推荐(推荐意见需按照要求填写推荐意见内容); (5)导师及其科室同意接收(按学校规定,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总数≤3人(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同等学力),每位导师已招收情况见附件1); (6)申请人必须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硕士学位申请过程; (7)获得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 (8)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及国家考试,进入科研训练阶段必须脱产到我院工作至少12个月,学院将进行严格的考核,否则视为培养未完成,不能申请学位; (9)可申请专业(见附件2):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母婴医学、医学信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护理学、医技、重症医学 2.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4)拟申请专业的专家推荐书(两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各一份,不含拟报考导师)两份; (5)工作单位同意推荐(推荐意见需按照要求填写推荐意见内容); (6)导师及其科室同意接收(按学校规定,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总数≤3人(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同等学力),每位导师已招收情况见附件1); (7)申请人必须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硕士学位申请过程; (8)获得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 (9)可申请专业(见附件2):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学 3.申请人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及准备的资料
4.业务能力考察 对已通过学院初审的申请人业务能力由导师进行考察。 二、报名具体工作流程
三、其他说明 1、学位认定期限:自报名之日起到申请学位为止,学习有效期为4年。 2、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四川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和《四川大学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博士专业学位试行办法》以及临床医学院学位申请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3、收费标准:按学校当年交费标准执行。 4、录取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 5、凡华西医院职工(规范化培训学员除外),请先网上报名,下载相关表格后交至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名资格,再进行现场报名。 四、联系电话 028-85421812 邓老师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 2020年5月 |
附件1:
附件2:
同等学力招生目录-硕士.pdf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