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2019年9月答辩的同学:
根据学院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9月批次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7月8日下午14:00-17:00,
2、审核地点:培养材料审核(211B),成绩单打印(211A),发表文章审核(209)
3、其他:同等学力人员需携带《同等学力学员答辩申请资格审查流程表》及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盲评博士论文提交
1、由于博士学位论文需送国家平台盲审,资格审查通过的博士需在7月11日前提交学位论文一二三稿、终稿和科研原始记录本,盲评论文电子版(包含论文、自评表和盲评汇总清单)。
2、2019年5月由于盲评未通过而延期2个月的同学只需要复审论文,复审论文提交材料包含:
(1)复审论文电子版,按照“论文修改说明+上一次不合格评审意见+修改后的论文”三部分做成论文终稿,文件命名为:10610_专业代码_学号FS_LW
(2)论文自评表:文件命名为:10610_专业代码_学号FS_ZPB
(3)盲评汇总清单
三、硕士论文终稿电子版提交时间:7月11日
四、答辩完成时间:所有9月批次的答辩需在2019年9月5日前完成
研究生部
2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