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的基本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按照《四川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和《四川大学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博士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16年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拟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一)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1)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者或三甲医院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
(2)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范围与所申请的专业一致;
(3)获得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且学士学位为临床医学者(不含医技、公共卫生等非临床专业);
(4)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杂志上正式发表1篇与本专业临床工作有关的学术论著(不含文献综述和病案分析报告);
(6)我校2位本专业临床博士生导师书面推荐(不含拟报考导师);
(7)工作单位同意推荐;
(8)导师及其科室同意接收;
(9)申请人必须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博士学位申请过程;
(10)可申请专业: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
2.申请医学博士学术学位
(1)具体条件可到临床医学院第八教学楼研究生部210办公室现场咨询。
(2)可申请专业: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循证医学、移植科学与工程学、临床器械与药物评价学、临床遗传学、母婴医学、医学信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护理学
(二)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提交《四川大学同等学力人员拟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四川大学同等学力人员拟申请临床医学研究生学位专家推荐表》(两名专家推荐且推荐意见不能一样);
2.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最高学位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境内学位认证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cn/出具,境外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renzheng.cscse.edu.cn/出具,,若为2008年以前毕业的同学请尽早申请认证;2008年之后获得学位证者可在学信网上认证打印。);
3. 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原件和复印件、成果奖励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者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主治医生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所有的资料均用A4纸单面制作。
二、同等学力人员拟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资格考核
对已通过学院初审的申请人业务能力由学院组织本专业专家作全面考核。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重点考核申请人的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质,并写出考核意见。
三、报名具体安排
1.网上报名:2016年5月4日至5月22日
登录同等学力在线报名系统。请在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者可下载资格审核表及专家推荐表,并按以下方法到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日期:2016年5月26日至5月27日
报名地点:成都市外南国学巷37号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临床医学院第八教学楼研究生部212研究生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421812 邓老师 电子邮箱:402786916@qq.com
四、报名具体工作流程
时间 | 具体安排 | 地点 |
4月25日-5月22日 | 网上通知、报名 | 同等学力在线报名系统 |
5月26日-5月27日 | 网上初审合格者,下载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 | 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部212办公室 |
5月27日-6月10日 | 由申请人向拟申请导师提交一份“对本专业学科前沿的认识”的书面材料,并由导师面试,将考核结果交回研究生部 | 各科室 研究生部210招生咨询办公室 |
6月底 | 临床医学院资格审查通过后,送四川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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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旬 | 通知录取结果 | 短信通知 |
7月中下旬 | 报到,参加宣讲(知识培训班学习、培养、授位要求) | 临床医学院第八教学楼425教室 |
五、学位认定期限:自报名之日起到申请学位为止,学术学位博士2年、专业学位博士4年。
六、博士学位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四川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和《四川大学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博士专业学位试行办法》以及临床医学院学位申请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收费标准
按学校当年交费标准执行。
八、录取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
九、凡华西医院职工(规范化培训学员除外),请先到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名资格,再进行网上报名。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