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所有医护朋友圈,可能都被一条「奇葩」新闻刷屏了:
武汉一名心脏停跳患者,送到医院又是胸外按压、又是呼吸机插管 + 体外膜氧合(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ECMO),成功抢救回一条性命。但患者脱离危险后的第一件事,却是要求医院赔偿抢救过程中剪破的衣裤和裤袋中丢失的财物,甚至还报了警。
而更加神奇的是,医院在几天之后,竟然答应了患者的赔偿要求。不过不是由医院赔偿,而是参与抢救的医护工作者共同凑出来的。
“当时情况紧急,抢救生命是第一位的。”参与抢救的急救中心副主任医师夏剑表示,经过心脏造影、肺动脉CT等检查,确认李先生昏迷的原因是肺栓塞,这是一种非常凶险的疾病.由于在抢救过程中患者心脏不间断地停跳,所以在查明病因前,必须通过人工心肺仪维持生命体征,为诊断赢得时间。而插入人工心肺仪需通过大腿根部穿刺,要在腿部、腹部等部位消毒,所以必须剪掉身上的衣裤。
「以后再也不敢抢救病人了!」「东郭先生与狼!」一时间,医护都为这件事鸣不平!
【时隔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话啦:急情况下经批准的医疗措施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7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7年12月14日起施行。最高法发布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对于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其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人民网 丁香园)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研分会
20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