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温馨提示
亲爱的同学们:
清明节将至,为了同学们能够安全文明地度过这个假期,温馨提示如下:
1. 清明节放假安排为:
学校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 4月5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2. 假期期间,留校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各项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使用违禁电器;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若有亲友来访,应提前安排好住宿等。
3. 同学们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回家或外出的同学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远离偏僻、危险及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的场所,注意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4. 提倡文明祭祀,注意用火安全。扫墓时要注意防火安全,香烛、祭品要在指定区域焚烧。
5. 清明节后天气渐渐炎热,但天气多变,提醒同学们注意根据天气变化加减衣物;保持寝室整洁、室内通风;要注意饮食安全,以防疾病。
学工部、研工部
2015年3月31日